2012年3月,我有幸參與一個政府合作案到美國國會圖書館工作,也因此能與Allen在美國團聚。在面試時,我並不清楚這個案子是發J簽證讓我在美國工作(當時還傻傻以為是拿H簽證)。一直到面試通過,準備上任前才發現因為該案受我國政府補助,所以受限於212(e)兩年條款,工作結束後必須返國服務兩年才能辦理移民簽證。
Allen那時候已經找到工作了,並且決定在9月以後到加州上任,我當然也希望可以愛相隨(羞)。所以剛得知受限於兩年條款簡直是晴天霹靂,內心戲演個不停,一直想著我完了我完了,短暫相聚後這段戀情就要結束了。
- 自我陳述函(Self-Statement)(需親簽):內容需包括來美國之目的、時間及過程,以及擬申請J-1 Visa Waiver之原因及理由。【請以英文書寫】
- 國內派遣單位證明函(證明已確無權利義務關係)【若無派遣單位則免;若係自費來美,請於自我陳述函中加註「未曾受領公費或其他獎學金贊助」等語】
- 現任雇主僱用證明函(Employer’s Letter)【若未就職則免】
- 轉任他職之雇主僱用證明函(Offer Letter)【若未就職則免】
- 有效之中華民國護照個人資料頁影本(Copy of R.O.C. Passport)、J-1 Visa、I-94 Departure Record(以上亦均用影本)
- DS-3035(J-1 Visa Waiver Recommendation Application,2 pages)【請自美國國務院網站下載】
- DS-2019(Certificate of Eligibility For Exchange Visitor J-1 Status,2 pages)【請自美國國務院網站下載】
- 在美國國務院網站完成線上申請並付費後,列印Third Party Barcode Page(With Case Number)
2012年9月我就開始陸續準備上述文件,取得的過程也很順利。首先從自我陳述函開始,自我陳述函很好寫,網路上有很多範本,大家自行下關鍵字就可以查得到,記得要以英文書寫並且親簽,不需要寫太長,但要清楚寫出你為什麼來美國,為什麼不能回國服務,最後記得誠懇地拜託一下官員高抬貴手。
完成自我陳述函後,我便去信我的贊助單位主管,麻煩她為我開立官方證明,主管聽說我的理由後也非常樂意幫忙,一週之內就完成該程序,並且把國內派遣單位證明函交給我在臺的親友。
由於我即將申請的H-4 Visa並不能在美國就職,所以我沒有轉任他職之雇主僱用證明函(但我有附結婚證書影本)。
護照資料頁、J-1 Visa以及I-94影本這些都不必多說,因為都在護照裡頭,印一印就好了,只是因為我是要在回台灣以後再辦waiver,所以I-94要在離境以前先印好,不然出境前會被收回。DS-2019也是在辦理J-1 Visa時就有的文件,所以只要妥善保存、交出影本就好。
2012年11月初,我工作結束離開美國,J簽證從此失效。回臺灣停留了4個月後,我又使用免簽赴美陪伴Allen。2013年5月,我跟Allen在舊金山市政廳登記結婚,這時候我認為辦理豁免的條件已經充足,可以送件了,於是才上國務院網站填寫DS-3035,列印後依指示完成兩封申請書。一封包括上述所有文件,送到駐華府經濟文化代表處請求no objection letter(無異議信),另一封則包括我在郵局買的money order(必須註明case No.、姓名、出生日期、出生地等資訊,215鎂啊貴死了)與其他DS-3035中註明必須寄出的文件。2013/5/16我寄出所有文件,接著就只能等行政程序自己往下走,我也回臺灣開始了已婚妻的漫長等待...過著天天查國務院(以下簡稱DOS)J-1 waiver網站的日子。以下timeline提供各位參考。
完成自我陳述函後,我便去信我的贊助單位主管,麻煩她為我開立官方證明,主管聽說我的理由後也非常樂意幫忙,一週之內就完成該程序,並且把國內派遣單位證明函交給我在臺的親友。
由於我即將申請的H-4 Visa並不能在美國就職,所以我沒有轉任他職之雇主僱用證明函(但我有附結婚證書影本)。
護照資料頁、J-1 Visa以及I-94影本這些都不必多說,因為都在護照裡頭,印一印就好了,只是因為我是要在回台灣以後再辦waiver,所以I-94要在離境以前先印好,不然出境前會被收回。DS-2019也是在辦理J-1 Visa時就有的文件,所以只要妥善保存、交出影本就好。
2012年11月初,我工作結束離開美國,J簽證從此失效。回臺灣停留了4個月後,我又使用免簽赴美陪伴Allen。2013年5月,我跟Allen在舊金山市政廳登記結婚,這時候我認為辦理豁免的條件已經充足,可以送件了,於是才上國務院網站填寫DS-3035,列印後依指示完成兩封申請書。一封包括上述所有文件,送到駐華府經濟文化代表處請求no objection letter(無異議信),另一封則包括我在郵局買的money order(必須註明case No.、姓名、出生日期、出生地等資訊,215鎂啊貴死了)與其他DS-3035中註明必須寄出的文件。2013/5/16我寄出所有文件,接著就只能等行政程序自己往下走,我也回臺灣開始了已婚妻的漫長等待...過著天天查國務院(以下簡稱DOS)J-1 waiver網站的日子。以下timeline提供各位參考。
- 2013/5/16 分別寄出兩封申請文件
- 2013/5/19 USPS顯示DOS已收到文件
- 2013/6/06 DOS網站顯示收到所有文件與費用(與我所知的居然差了18天...)
- 2013/6月中 致電代表處詢問無異議信進度
- 2013/6月底 再度致電代表處詢問無異議信進度,回覆隔天會送到AIT美國總部
- 2013/7/01 DOS網站顯示收到無異議信
- 2013/7/08 我的case為政府補助案,所以送回原機關(美方)作sponsor views
- 2013/7/09 去信原機關法務人員請求加快協助
- 2013/7/09 原機關法務人員表示已送出sponsor views(效率奇佳)
- 2013/7/10 DOS網站顯示已收到sponsor views.
- 2013/7/15 在補習時偷查DOS網站,發現已送出Favorable Recommendation.
- 2013/7/19 DOS的FR信抵達加州住處
至此DOS部分完結,Favorable Recommendation送到美國移民局(USCIS)。已婚妻開始天天查USCIS網站
- 2013/7/22 USCIS收到DOS的FR信
- 2013/7/26 USCIS的receipt I797C 抵達加州住處
- 2013/8/09 USCIS完成審核,寄出I797,審核通過!!!
- 2013/8/15 I797抵達加州住處。我立刻在臺灣買下8/26回加州的單程機票。
至此完成J-1 waiver。7/26~8/09之間精神的煎熬就不多說了,總之是天天查詢天天懊惱,中間還曾經發生前後的號碼都已經完成我卻被跳號的狀況,緊張死我了,幸好最後還是順利通過了。
然後已婚妻開始等待美國在臺協會...
- 2013/8/19 收到Allen寄來臺灣的I797,立刻預約2013/8/21上午7:45的簽證面談
- 2013/8/20 康芮颱風來襲,8/21 AIT停止面談,立刻改約8/23上午7:45
- 2013/8/23 前往AIT面談,順利通過。
把AIT面談這段拉出來講一下,我帶的官方資料如下
- 我的護照以及所有舊護照
- J1時發的 DS-2019
- DOS發的waiver通過通知
- J1 waiver通過後USCIS發的I797
- Allen的護照資料頁影本
- Allen的H1B簽證影本
- Allen的I797正本(我請他寄回來的)
- Allen公司發的在職證明
私人佐證資料則有
- 結婚證書
- 生活照10張
當天上午7:20左右我就抵達AIT了,當時外面已經排了十幾個人吧,我還對第一位小姐微笑了一下,她想必很早起床吧?我在心中對她喊一聲 'respect!'
過了5分鐘後就警衛就放行了,接著就是排隊讓源訊整理資料、交繳費收據。源訊有位小姐問我有沒有自己的I797,於是我交出了J1 waiver approved那張。
捺完指紋後又排了幾分鐘才輪到我,簽證官是一位膚色偏棕的洋人女性,她拿走了我的護照以及Allen跟我I797後,開始以英文問我過去在美國是做什麼的(我照實回答)、跟先生什麼時候決定要結婚(答去年九月)、決定結婚後為什麼沒有跟先生住在同一個城市(因為我工作還沒結束)、什麼時候結婚(今年五月),去美國要做什麼(亂答說不知道啊是不是只能生小孩),她聽完笑了一下就開始綑護照撕白單了。這時候我忍不住問她:「要不要看看我的結婚證書?」,她歪頭想想,答道:「不用吧。」然後又說妳應該要有妳先生公司幫妳辦的I797,我答我先生公司說我可以直接來這裡辦,於是她就把白單交給我讓我走了。
- 2013/8/23 開始打包,準備回鄉休息幾天,8/26直接從鄉下去機場
- 2013/8/24 發現已經不可能在8/26取得護照,改機票至8/28
- 2013/8/26 去信AIT,請求加快作業速度,讓我能在8/28取得護照,AIT回電不可能...
- 2013/8/27 改票到8/31
- 2013/8/29 再度去信AIT,AIT回電說現在必須確定Allen的身份。
- 2013/8/29 Allen爆炸(想必是因為冷凍水餃吃太久了),寫信請AIT官員打電話給他
- 2013/8/29 AIT打電話給我...請我先不要著急...但也告訴我不可能在8/31拿到護照了
- 2013/8/30 改機票...損失5千臺幣改票費
這件事還沒完....今天是9/2,美國放勞工節假期,AIT當然也放假。我會繼續UPDATE。
UPDATE 2013/9/04 AIT小姐打電話來給我,劈頭就說周小姐,我有好消息要告訴妳,妳明天就可以拿到簽證了,然後自己狂笑。哈哈哈!只怪我太囉嗦,把AIT接洽小姐也逼瘋了。總之,千里尋夫終於走到最後一里路,非常高興!希望需要辦J1 waiver的其他朋友也能像我一樣得到好結果。大家加油!
恭喜你的J1 Waiver取得很順利, 相信不久之後也能拿到護照,到加州與丈夫團圓,祝你們在美國生活愉快.
回覆刪除謝謝前輩,您的文章真的幫了我很大的忙,很感謝您當時願意寫下您努力的所有歷程,希望您的工作也順利,一切順心。
刪除Hello Dora:
刪除非常感謝你跟前輩們的詳細說明
我也需要辦J-1 waiver
想問妳兩個問題:
1.請問妳用J-1 visa時是美國政府的funding嗎?
2.如果是,妳辦理J-1 waiver時是選用“no objection”或是“Request by an Interested U.S. Federal Government Agency”?或是兩者?
謝謝
Hi Yu-Ming,
刪除抱歉今天才看到您的留言,我的J-1不是美國政府的funding,辦理時是選用no objection喔。
可以參考大陸網站mitbbs的J-1板,有很多資源可以參考喔。加油!
Hi Dora,
刪除謝謝你的回覆與建議
我的情況比較複雜
我跟法律顧問聊過現在比較清楚該用哪種方式辦理
再一次謝謝妳
作者已經移除這則留言。
回覆刪除Dora您好:
回覆刪除可否請問您有關於自我陳述函中J-1 waiver的原因及理由該如何填寫?
我是拿國科會千里馬獎金資助一年來美國 目前這裡的教授幫我延長半年
我想申請waiver的原因是有機會能夠在美國的公司找工作 請問直接寫就好嗎還是有好一點的說法?
(sorry我在網路上找不到半本參考)
感謝抽空閱讀此信
Roger敬上
Hi Roger,
刪除請參考範本http://www.mitbbs.com/article_t/Postdoc/15355384.html ,大陸mitbbs的postdoc版有很多人討論,可以多多參考http://www.mitbbs.com/bbsdoc/Postdoc.html
另外我認為您的狀況應該是要仔細陳述您這段時間必須在美國多停留的理由(例如完成未竟的研究),而不需要特別提到您未來打算繼續在美國的發展(例如繼續找工作並且可能牽涉到新簽證問題)。不過這只是我個人的想法啦。您可以多到ptt上問問看!加油!
作者已經移除這則留言。
回覆刪除Hi Dora:
回覆刪除在你的申請過程中有提到三個步驟:
2013/7/08 我的case為政府補助案,所以送回原機關(美方)作sponsor views
2013/7/09 去信原機關法務人員請求加快協助
2013/7/09 原機關法務人員表示已送出sponsor views(效率奇佳)
請問sponsor views是你在美國國會圖書館的法務人員幫你處理的嗎?
謝謝
是的,是國會圖的原本幫我辦簽證的法務處理的,她當天就把資料匯整送出了。 :)
刪除Hi Dora,
回覆刪除您好 我正在準備申請J1 Waiver, 我想請問一個小問題。
文件裡需要付一個回郵信封,請問你當時的回郵方式是什麼?
該怎麼做我才能快一點拿到回函呢?
謝謝
Hi Yijie,
刪除我附的只是一般的白色信封袋,寫上地址貼郵票而已。四、五天就收到FR的備份了,我想還算快。希望您申請過程一切順利喔!
您好,非常感謝您熱心又詳盡地寫下所有過程,對有需要的人真的十分有幫助。我申請J1 waiver之前沒查到您的資訊真的很可惜...(走了很多辛苦路)。
回覆刪除有1個問題想請教您。我是以J1學生DS2019身份申請Waiver (no objection),目前已等到國務院系統更新至favorable recommendation。聽聞國際學生中心建議,在等到J1 Waiver核准之前,最好不要離開美國,否則申請會被視為無效。但是看您的描述,似乎在美國申辦完之後就回到臺灣,所以我想請問如果我還沒等到J1 Waiver核准就離開美國,不知是否會影響我的waiver? 謝謝您!